印厂工人抢银行落入法网
时间:2007-04-22 作者:printcmyk
2003年3月,18岁男孩马某从广西贺州来到广州闯世界。最开始,只有小学文化的他在东圃一家私营印刷厂找了份工,每月工资只有450元。
由于嫌工资太少,2004年6月,马某到天河路创某人才市场找工作。一家中介所称可以介绍他去超市做理货员,月薪700元!高兴的马某交了中介费后立马辞掉了印刷厂的工作,搬出了工厂宿舍。没想到超市面试后只是让他回家等通知,后来就杳无音讯了。马某眼看着钱将花光,又要流落街头,想到父母“没本事”的埋怨,这个19岁的年轻人想到了电视剧经常上演的镜头——抢银行。
6月21日,马某准备了一把长15cm的水果刀,又买来一个预备装钱的背包。次日,他开始在天河石牌附近的银行“踩点”,无奈这里人头攒动,无法下手。
次日下午3时许,马某来到暨南大学西门旁的中国建设银行,发现里面只有一名女顾客在银行窗口前排队办业务。他到排号机处取了受理号码,佯装办理业务,走到该女子后,右手拿水果刀,左手迅速卡住该女颈部。同时,马某把背包扔到银行前台,恶声呵斥银行职员“把钱装进去”。
银行职员被眼前的突变惊呆了,并未动弹。女人质也因过度受惊,哭个不停。马某见银行人员并未听从他,又命令保安将钱装入袋,银行职员乘机离开报案。偌大一个银行,只有一名保安和手持尖刀的马某一动不动地对峙着。10分钟后,警察赶到,经劝解,马某见大势已去,弃械就擒。
日前,天河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马某构成抢劫罪(未遂),鉴于他认罪态度好等情节,法院对他作出轻判: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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