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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专家指出:如此"自助"不合法网上出书听起来很美

[ 来源:新民晚报 | 作者: | 时间:2007-04-22 | 收藏本文 ] 【
    近日,一个名为“超印速”的网站推出百姓“自助出书”服务,承诺能让普通写作者以平均50元的价格“出版”一本自己的书。此举引来不少媒体竞相报道,认为百姓迎来了图书出版的卡拉OK时代。然而,当记者昨天就此事采访出版印刷方面专家、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印刷处处长徐国帧时,他指出,这样的出书行为实际上是不合法的,违反了出版和印刷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不能称其为“书”
 
    “超印速”网站称,为了给所有怀揣“铅字梦”的普通人一个出书的机会,该网站提供相关服务,其最大的优势就是“价格便宜”。与一般出版社为个人出版一本书需要4万元左右的昂贵费用相比,“超印速”网站平均“制作”一本书只需50元的价格显得十分诱人。然而,这样的“书”没有书号,不能发行,只能供百姓自己收藏或馈赠亲友。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印刷处处长徐国帧指出,这样的印刷物根本不能称为书,因
 
    为“一本正规的书需要具备许多因素,出版单位、作者、印刷厂等,这些在版权页上都要写清楚的。”网站提供的印刷物并不具备这些必要的条件,口口声声称为百姓“出书”,实在有些荒唐。
 
    违背相关规定
 
    徐处长表示,该网站印刷产生的读物非但不能称之为书,而且还与国家一些相关的条例和规定有所违背和抵触。首先,按《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出版书籍必须要经过出版局的批准,然后获得以国际统一的ISDN为前缀的正规书号,有了这样的前提之后才能进行之后的书籍出版程序。其次,就算它不是书,也应该按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相关的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由政府管理部门审稿,获得内部资料准印证之后才能印刷。徐处长向记者解释道:“像这个网站提供的这些印刷物,有名称、有内容、有章节,其实已经具备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条件了,而它却没有严格履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相关规定。”徐处长更进一步表明,就算该网站只是作为单纯的提供印刷服务的单位,它也还是不合法,因为印刷企业有《印刷业管理条例》,要获得相关部门发放的印刷许可证才能为个人或单位提供印刷物。
 
    可以变通解决
 
    至于网站从便民的角度出发,希望能够为老百姓提供一个便捷“出书”平台的初衷是值得肯定的,然而,如果没有以法律为前提和基础,那再好的想法都是不被允许的。徐处长建议,其实该网站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为百姓提供“出书”服务也并不是件很难的事,如果性质定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不发行,只供收藏,那只需要提出申请,经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就可以了,而这个简单的步骤需要的花费也并没有传说中那般昂贵,1万字只需支付10元钱,这样就算是10万字的一本资料性出版物也只要100元审稿费,相信在百姓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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