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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紫江公司组织股权分置改革路演

[ 来源: | 作者:未知 | 时间:2007-04-22 | 收藏本文 ] 【

    6月8日,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问题组织路演,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彧,副董事长、总经理郭峰,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军,财务总监秦正余,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林郁松等出席了路演。

    李彧董事长在路演推介致辞中介绍,紫江企业是目前沪深股市中规模最大的包装类上市公司。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各种PET瓶及瓶坯、瓶盖、标签、喷铝纸及纸板、彩色纸包装印刷、BOPET薄膜、CPP薄膜、PE流延膜及其它新型材料。紫江企业自上证180指数设立之初便入选了上证180指数样本股,2004年7月1日进入道琼斯中国88指数成份股,2005年又成功入选上证50指数样本股、上证红利指数样本股和沪深300指数样本股。同时,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上海本地上市公司盈利15强”和“中国最具发展潜力上市公司50强”之一。这次根据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精神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紫江企业非流通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意向。本着兼顾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经股东之间协商,形成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对于股权分置方案,李彧表示,“考虑到非流通股东卖出股票会对股票市价产生影响,我个人倾向于非流通股东长期持有股票。如果确实有需要套现股票,建议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方式进行协议转让,避免对实际流通股的供应量产生影响。同时,紫江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最大非流通股股东,已经承诺在获得流通权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二级市场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于3.08元。”

    而据高军副总经理介绍,这次设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根本出发点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不应使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后两类股东持有股份的理论市场价值总额减少,特别是要保证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的市场价值在方案实施后不会减少。基于这一原则得出的补偿方案是每10股送2.41股,而实际的补偿方案是每10股送3股,流通股东获得了额外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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