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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方正青岛扫荡盗版 嘉宝公司当庭喊冤

[ 来源: | 作者:信息中心 | 时间:2007-04-22 | 收藏本文 ] 【

    3月14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状告青岛嘉宝制版印刷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一案。

  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在法庭上诉称,“方正世纪RIP”软件是方正电子出版系统的核心技术之一,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对该软件依法享有著作权。2004年7月,北大方正发现青岛嘉宝制版印刷有限公司在未经北大方正许可的情况下,在其营业场所内的一台与照排机相连接的电脑中,非法安装和使用了北大方正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软件,并且对外提供照排服务获取商业利润。

  北大方正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北大方正的著作权,要求被告嘉宝公司停止侵权,删除侵权软件,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4万元。

  佳萌锐普被指为第三者

  嘉宝制版印刷有限公司辩称,公司计算机上使用的“方正世纪RIP”软件,是北京佳萌锐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安装的,嘉宝公司不知道安装的软件是侵权复制品。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嘉宝公司作为善意持有人,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庭上,嘉宝公司要求法庭追加北京佳萌锐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第三人,法庭经过和议后决定不予受理被告方的请求。

  庭审双方同意调解

  法庭上,北大方正的委托代理人提交了一份公证书,以此证明被告嘉宝公司的计算机上安装使用了北大方正的盗版软件。与此同时,被告嘉宝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也向法庭提交了一份长达10多页的公证书,用来证明嘉宝公司的计算机上实际安装了另一套正版软件。

  在双方激烈的辩论后,法官宣布休庭,由于北大方正和嘉宝公司均表示同意调解,法官表示休庭后,双方将在和议庭的主持下调解,截止到记者发稿时为止,双方尚未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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