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耐磨纸反倾销案德国应诉企业更名公告

时间:2008-01-04  来源:商务部  

 

20071229,商务部发布第111号公告,决定由德国格莱富特冈茨巴赫有限两合公司(Glatfelter Gernsbach GmbH & Co.KG)继承德国舒豪纸业有限公司(Papierfabrik Schoeller & Hoesch GmbH Co.KG)所适用的耐磨纸反倾销案10%的反倾销税税率;自200817本公告执行之日起,以德国舒豪纸业有限公司名称出口的公司,将适用“其他欧盟公司”所适用的42.8%的反倾销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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