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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直机关发布公务印刷定点采购公告

[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07-04-22 | 收藏本文 ] 【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对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06年度公务印刷和办公用纸进行定点采购,特邀请广大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该中心进行登记。具体事宜如下:

    一、公务印刷定点采购的范围:

    出版物、文件及资料汇编、公文用纸、图表、票据、包装装潢、信封、证书、证件等各类公务印刷品。

    二、办公用纸定点采购的范围:

    复印纸、打印纸、书写纸、新闻纸等各类办公用纸

    三、公务印刷定点采购的供应商按下列要求提供登记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2、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信封准印证(复印件);
    4、秘密载体复印许可证(复印件);
    5、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7、厂房使用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印刷设备、印刷制版设备、装订设备、后序加工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及金额;
    8、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会计制度和质量保证资料(复印件)。

    四、办公用纸定点采购的供应商按下列要求提供登记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3、详细报出所经销的纸张种类、品牌、产地、克数及价格/箱。

    五、以上资料要求供应商将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每页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登记的时间:2005年10月19日到2005年11月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

    1:30-3:30,节假日除外。没有参加登记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公务印刷及办公用纸定点采购的一切事宜。

    七、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所属的印刷厂或文印中心,也必须到我中心登记,没有参加登记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公务印刷及办公用纸定点采购的一切事宜。

    八、供应商登记地点:长春市北安路1080号,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本文关键字:采购 公告 印刷 公务 机关 复印件 登记 供应商 用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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