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兼职研发人员
1.有防伪标签在职研发条件,自行研发或委托项目研发。2.有防伪新产品开发项目。
3.有独特的新工艺、新技术、研发成果。
4.合作方式、薪酬面议。
防伪兼职研发人员
2007-05-17
分类:0 地区: - 发布者:余总
- 联系人: 余总
- 电话:
- email:
- qq:
- msn:
- 地址: 7093599@gmail.com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